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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介绍
甲砜霉素
GMP证号:(2009)兽药GMP证字35号
执行标准:《兽药典》2005版一部
批准文号:兽药字(2009)030815995
【甲砜霉素】
特点: A. 白色结晶粉末,无臭,微溶于水。
药理作用:为广谱抑菌剂。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均有抑制作用。特别是对革兰氏阴性杆菌作用强大,如对大肠杆菌、沙门氏菌、伤寒杆菌、产气杆菌、克雷伯氏杆菌、巴氏杆菌、布氏杆菌、痢疾杆菌等作用较强,革兰氏阳性菌中如炭疽杆菌、葡萄球菌、棒状杆菌、球菌、链球菌、肠球菌和放线菌对其亦较敏感。但对革兰氏阳性菌的作用不及青霉素和四环素。对钩端螺旋体、某些霉形体、部分衣原体和立克次氏体亦有作用。细菌对本品与氯霉素间有完全的交叉耐药性,与四环素类之间有部分文交叉耐药性。
适应症:主要用于治疗沙门氏菌、大肠杆菌及巴氏杆菌等引起的肠道及呼吸道感染,如幼畜副伤寒、犊牛白痢、羔羊痢疾、鸡白痢、鸡伤寒、狗猫沙门氏菌性肠炎、慢性鼻窦炎、、禽霍乱等,也用于引起的狗猫脑脓肿、革兰氏阴性菌引起的狗猫前列腺炎,局部用于眼部感染和子宫内膜炎等。作为饲料添加剂,预防沙门氏菌属所引起的猪鸡肠道感染有较好效果。
用法与用量: A.混饲:每1000公斤饲料,禽200~300克,猪200克。
注意事项: A. 本品有血液系统毒性,可逆性的抑制红细胞生长。 B. 肾功能不全患畜减量或延长给药间期。 C. 本品有较强的免疫抑制作用,对疫苗接种期间的动物或免疫功能严重缺损的动物应禁用
【含 量】≥98.0%
【包 装】铝箔袋装,100g/袋*10袋/桶*8桶/件
【停 药 期】 牛、羊、猪5天 家禽2天
【不良反应】暂无规定
【贮 藏】密闭、遮光、干燥处保存。
【执行标准】部颁标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