猪瘟活疫苗(细胞源)
GMP证书号:(2011)兽药GMP证字423号
生产许可证号:(2010)兽药生产证字07022号
批 准 文 号:兽药生字(2011)070221004
【兽药名称】
通用名:猪瘟活疫苗(细胞源)
【主要成分与含量】本品含猪瘟病毒(兔化弱毒株),每头份含细胞毒液不少于0.015ml。
【性状】本品为乳白色海绵状疏松团块,易与瓶壁脱离,加稀释液后迅速溶解。
【作用与用途】用于预防猪瘟。
【用法与用量】肌肉或皮下注射。适用21日龄以上的猪。
1、按瓶签注明头份加生理盐水稀释,大小猪均1ml。
2、在没有猪瘟流行的地区,断奶后无母源抗体的仔猪,注射1次即可。有疫情威胁时,仔猪可在21-30日龄和65日龄左右时各注射1次。
3、断奶前仔猪可接种4 头份疫苗,以防母源抗体干扰。
【不良反应】接种后可能发生过敏反应,应及时注射抗过敏药物。
【注意事项】
1、疫苗应在8℃以下的冷藏条件下运输。
2、使用单位收到冷藏包装的疫苗后,如保存环境超过8℃而在25℃以下时,从接到疫苗时算起,应在10 日内用完。
3、使用单位所在地区的气温在25℃以上时,如无冷藏条件,应采用冰瓶领取疫苗,随领随用。
4、疫苗稀释后,如气温在15℃以下,6小时内用完;如气温在15-27℃,则应在3小时内用完。
5、接种时,应执行常规无菌操作。
6、用过的疫苗瓶、器具、未用完的疫苗等应进行消毒处理。
【规格】20头份/瓶、40头份/瓶、50头份/瓶、60头份/瓶。
【包装】20瓶/盒、30盒/箱。
【贮藏与有效期】在-15℃以下保存,有效期为18个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