磺胺氯吡嗪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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磺胺氯吡嗪钠

分类:兽药 - 兽药原料

公司:上海金牧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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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介绍

  磺胺氯吡嗪钠

  【兽药名称】通用名:磺胺氯吡嗪钠

  英文名:Suifachioropyraninesodium

  汉语拼音:Huanganlvbiqinna

  【化学名称】N-(5-氯-3-吡嗪基)-4-氨基苯磺酰胺钠盐—水合物。

  【性状】本品为类白色或淡黄色粉末;无味,在水中易溶。

  【含量】按一水化合物计算,含C10H8CIN4Na02S≥99.0%

  【药理作用】本品属于磺胺类药物,其抗菌机理与磺胺喹噁啉相同,与PABA竞争抑制二氢叶酸合成酶,妨碍二氢叶酸的合成,终影响核蛋白的合成,抑制球虫的生长与繁殖。主要作用于球虫第二代裂殖体,对代裂殖体也有抑制作用。作用峰期在感染后的第四天。应用本品不影响宿主对球虫产生免疫力。且有比磺胺喹噁啉更强的抗菌作用。对鸡霍乱、伤寒也有一定的疗效。本品内服后在消化道迅速吸收,3-4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,并迅速经尿排泄。

  【适应症】主要用于鸡、兔、羊球虫病,适用于球虫病爆发时的治疗;也用于鸡霍乱及鸡伤寒。

  【用法用量】鸡:每100kg水加30g,混饲每1吨饲料加600克,连用3-5天。

  兔:混饲,每1吨饲料加本品600克,连用5-10天。

  羊:内服,配成10%水溶液,每1公斤体重1.2ml,连用3-5天。

  【不良反应】本品按推荐用量使用,无不良反应。

  【含量】本品100克含磺胺氯吡嗪钠不低于99克。

  【注意事项】1、饮水给药时,不得与酸性药物同时使用,以免发生沉淀。

  2、不得作饲料添加剂长期使用。

  3、蛋鸡产蛋期禁用,火鸡宰前4天,肉鸡宰前1天停止给药。

  【停药期】禽3天。

  【执行标准】国家兽药质量标准

  【包装】100g/袋×10袋/桶×6桶/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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