线虫清
生产证号:(2018)兽药生产证字03086号
证书编号:(2018)兽药GMP证字03019号
批准文号:兽药字030866670
执行标准:《兽药质量标准》(2017年版)化学药品卷
【主要成分】 阿苯达唑
【性状】 本品为细微颗粒的混悬溶液,静置后细微颗粒沉淀,振摇后成均匀的白色或类白色混悬液。
【产品特点】产品性质稳定、再分散性好、质量可靠、安全、有效克服现有的片剂药品生产工艺复杂,投服不便,剂量不准,驱虫效果较差等弊端。
【药理作用】 抗寄生虫药。阿苯达唑具有广谱驱虫作用,线虫类对其敏感,绦虫、吸虫也有较强作用,对血吸虫无效。其作用机理是通过与线虫体内的β-微管蛋白结合后,阻止其与β-微管蛋白进行多聚化组成微管,从而影响线虫体内的有丝分裂、蛋白装配及能量代谢等细胞繁殖过程。本品不但对成虫作用强,对未成熟虫体和幼虫也有较强作用,还有杀虫卵功能。阿苯达唑对线虫微管蛋白的亲和力显着高于哺乳动物的微管蛋白,因此对哺乳动物的毒性很小。
【作用与用途】 抗蠕虫类药。用于治疗畜禽的线虫病、绦虫病和吸虫病。
【用法与用量】 以本品计。内服:一次量,每1kg体重,马0.05~0.1ml;牛、羊0.1~0.15 ml;猪0.05~0.1ml ;犬0.25~0.50ml;禽0.1~0.2ml。
【不良反应】 动物妊娠早期使用阿苯达唑,可能伴有致畸和胚胎毒性的作用。
【注意事项】 (1)泌乳期禁用。(2)母畜在妊娠前期45日内慎用。
【专家建议】土鸡、种鸡、蛋鸡一个周期驱虫两次
种鸡、蛋鸡:上笼前驱虫一次,开产前驱虫一次,污染严重的地区在驱虫次以后间隔1周后再驱一次效果较为理想。
土杂鸡:35日龄左右驱虫一次,间隔一周后再驱一次效果更佳。
【休药期】 牛14日,羊4日,猪7日,禽4日。
【规格】 100ml:10g
【包装】 500ml/瓶×30瓶/件
【贮藏】 密闭保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