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蹄清
通用名称:口蹄疫O型、A型二价灭活疫苗(OHM/02株+AKT株)(悬浮域上艺)
[主要成分与含量]疫苗中含有灭活的口蹄疫0型毒(OHM/02株)和A型川系鼠化弱毒株(AKTII株),灭活前的病毒含量均至少为107.5LDso/0.2ml
[性状]乳白色或淡粉红色的粘滞性乳状液。
[作用与用途]用于预防牛、羊O型、A型口蹄疫。免疫期为6个月。
[用法与用量]颈部肌肉注射。牛每头2.0ml,羊每只1.0ml。
[不良反应]一般不良反应注射部位肿胀,一过性体温反应,减食或停食1~2日,奶牛可出现过性泌乳量减少,随着时间延长,症状逐渐减轻,直至消失。
严重不良反应因品种、个体的差异,个别牛接种后可能出现急性过敏反应,如焦躁不安、呼吸加快、肌肉震颤、可视黏膜充血、瘤胃鼓气、鼻腔出血等甚至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;少数怀孕母牛可能出现流产。
[注意事项]
(1)严禁冻结。使用前应将疫苗恢复至室温并充分摇匀。
(2)病牛慎用。
(3)接种时,应使用灭菌注射器械,并注意对注射部位进行消毒。
(4)大面积使用前,应先小面积试用,在确认安全后,再逐渐扩大使用范围。
(5)在紧急防疫中,除用本品紧急接种外,还应同时采用其他综合防制措施。
(6)个别牛出现严重过敏反应时,应及时使用肾上腺素等药物进行治疗,同时采用适当的辅助治疗措施。
(7)在运输过程中应冷藏,防止阳光照射。
(8)用过的疫苗瓶、器具和未用完的疫苗应进行消毒等无害化处理。
[规格](1)50m/瓶(2)100ml/瓶
[包装](1)50m/瓶X10瓶/盒X10盒/箱(2)50m/瓶x50瓶/箱(3)10ml/瓶X50瓶/箱
[贮藏与有效期]2-8C保存,有效期为12个月。
[批准文号]兽药生字310017541